救治因公致伤和因病就诊公安民警“绿色通道”的应急预案
作者:党办
云南省肿瘤医院 昆明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关于建立救治因公致伤和因病就诊公安民警“绿色通道”的应急预案
根据云卫发[2008]77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因公致伤、因病就诊公安民警的抢救、治疗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因公致伤和因病就诊公安民警“绿色通道”的应急预案。
- 对因公致伤公安民警的救治
- 我院由业务副院长汤学良、医务部主任张建华、急诊科主任王存德三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安民警的救治、治疗工作,工作流程按云南省肿瘤医院制定的急救流程图执行(附1)。
- 公布了医疗急救电话,医务部主任张建华、急诊科主任王存德的电话。
- 积极配合、联动救治。若遇因公致伤民警煽伤情严重需要进行跨区域转送时,已明确由科室提出申请,由医务部负责联系相关转入医院,并及时将受伤民警有关情况通报给转入医院及公安部门联系人。
- 开通远程可视医疗绿色救治通道。我院已是远程可视县县通站点,若遇紧急情况及时开通远程可视会诊工作。
- 开通公安民警因公受伤救治绿色通道。在收治受伤和急、危、重症民警时,要立即无条件进行全力抢救,最大限度地确保伤病者的生命安全,科室不得以未交押金、没有床位、没有救治器械和人员等理由延误或中止救治。发现一次纳入科室月质量考核,科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 输血科要尽力保障因公受伤公安民警救治过程中需要的临床用血。
- 对因病就诊的公安民警的优待
1、开通公安民警就诊绿色通道,在挂号室窗口开设“警察窗口”,在急诊科悬挂《公安民警因病就诊优待事项》标示牌。对持《人民警察》或乡、镇以上公安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到医院就诊的公安民警给予优先就医;对身患特、慢性疾病的公安民警和需住院治疗的民警,在同等下优先安置病房、安排床位,组织有关专家及时会诊,提出最佳治疗方案,及时治疗。
- 公安机关有关单位、就医民警及家属要积极配合并协助做好各项救治工作。不拖欠医疗费用;要尊重医院提出和实施的救治方案;救治期间,手上、住院民警和相关人员要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 公布绿色通道联系人电话
1、医务部主任张建华主任医师8185732 13888087320
2、急诊科主任 王存德主任医师8185656—2044 13888087369
云南省肿瘤医院
昆明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2008年10月6日
发布人:党办
发布时间:2011-04-01